骆水平,男,汉族,1978年2月生,江西广昌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广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监委委员。
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江西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就读;
1998年8月至2001年11月,广昌县原新安乡政府任司法助理员;
2001年12月至2005年12月,广昌县盱江镇政府任司法助理员兼综治员;
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广昌司法局人秘股负责人;
2007年4月至2007年5月,广昌司法局人秘股股长;
2007年5月至2010年10月,广昌县司法局纪检组长;
2010年10月至2016年8月,广昌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广昌县纪委常委、审理室主任;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广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审理室主任;
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广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审理室负责人;
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广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正科级纪检监察员)、二级主任科员、审理室负责人;
2021年8月至今,广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正科级纪检监察员)、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