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按照县委统部署,从2019年1011日至12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尖峰乡党委开展巡察。10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尖峰乡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涂鹏同志作动员讲话,尖峰乡党委书记尹安同志作表态发言。

本次巡察,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尖峰乡党委工作近60天左右,巡察期间(2019年10111211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279462193,并在尖峰乡人民政府及所属村居委员会门口张贴了意见反馈联系方式。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至12:00,14:30至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尖峰乡党委成员和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巡察整改不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尖峰乡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中共广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