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水利局自今年 8月份开展运用“三不一体”理念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以来,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入推进以案促改整改,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入股服务对象企业问题专项整改,积极追缴中坊、杨溪、青桐水电站欠缴的发电水费,整改成效明显。

通过召开入股整改动员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入股杨溪水电站的职工全部退股,4名班子成员将任职期间入股分红的28800元上缴县纪委廉政帐户,水利系统53名干部职工都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再违规入股管理服务对象企业。

针对中型水库水电站欠缴历年发电水费问题,县纪委监委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县水利局党委主动作为,积极追缴中坊、杨溪、青桐水电站历年(2019年以前)欠缴的发电水费共计374.8万元。同时为规范今后发电水费收缴,经呈报县政府明确了县属中型水库供水收费主体为水库管理站后,立即协调催缴,召开发电水费收缴工作专题调度会,督促水库管理站下发了“发电水费收缴通知单”,截止11月底已收缴2019年发电水费共计62.20315万元。(供稿:广昌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