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5日至2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对县水利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1月6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县水利局党委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黄霞同志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振华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黄霞同志指出: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主要是对这次巡察“回头看”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让大家了解这次巡察“回头看”重大意义,明确巡察方法和步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方向,推动巡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局。并就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回头看”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精准有效开展巡察监督;三是要协调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吴振华同志代表县水利局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他强调一要认识巡察“回头看”的重要性,这次巡察是对水利局党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考核,也是对水利系统党员干部政治上的一次“全面体检”;二要强化领导,端正态度,确实增强配合巡察监督的行动自觉;三要真正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主动认真接受县委巡察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

本次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县水利局工作近30天左右,巡察期间(2021年1月5日至2月5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279462302,电子邮箱:gcxwxcz3@163.com,并在县水利局楼道口张贴了意见反馈联系方式。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至12:00,14:30至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水利局班子成员和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巡察整改不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水利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来源:广昌县水利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