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抚州市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1年2月24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我市通报了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了巡视“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规定,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我市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整改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统筹协调推进。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自觉。省委巡视组向我市反馈巡视情况后,市委立即召开了常委会,要求各位常委、各级党组织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四个融入”重要要求、对标省委和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从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实际行动上,逐条逐项对照整改。全市牢固树立坚决整改、坚决纠正、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的决心和信心,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之中,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

2.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张鸿星同志任组长负总责,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方面问题整改工作专项小组,按照工作分工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6次专题研究了整改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抚办发电〔2021〕12号),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五个方面十九项问题,细化分解为一系列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12位牵头市领导和33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都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子方案,层层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3.强化跟踪问效,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市委建立了市委常委领衔指导督促整改工作制度,压实常委同志整改工作责任,12位责任市领导主动担责,就各自牵头的专项整改工作先后召开了多次巡视整改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分解细化整改措施,制定详细整改子方案,逐条认领交办、逐项验收把关,对整改报告签字背书。市委巡视整改办按照“每周一督促、半月一调度;条条有台账、项项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尤其是自4月19日起,实行“每日一报告”、“每天一调度”制度,打好了整改进度偏慢问题“歼灭战”,严格标准质量,积极协调处置,认真督查督办,持续跟踪问效,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4.建立健全制度,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契合点,结合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从思想教育、严肃惩处、建章立制三方面共同发力,修订健全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业创新发展等96项制度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景区加快市场化运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决策程序意见》等21个规范性文件,开展了非法捕捞、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22项。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整改过程中形成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成果,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竞争优势。

二、精准施策抓整改,全力推动各项巡视整改措施落实落细

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针对细化分解的一系列具体问题,提出一揽子整改措施。围绕每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强统筹推进,强化督促检查,逐条逐项抓落实、抓推进、抓见效,切实把省委第八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做好“结合”文章还不够,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推进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支撑性项目方面”问题。一是认真梳理项目。认真梳理出抚州机场、吉抚武温铁路、南昌至南丰高速公路、资溪至贵溪高速公路、南城县区域中药材交易市场、宜黄县职教中心校区改扩建工程等一批支撑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项目。下一步,将加大调度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了由市领导领衔的机场、铁路、通用机场、高速公路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出台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新时代纵深推进抚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明确了13点50项举措,并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实化至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区),确保新时代抚州苏区高质量发展。四是争取中央单位支持。6月10日召开了中央单位挂职干部座谈会,提出抚州机场、吉抚武温铁路等一批“十四”五时期亟需国家部委支持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发挥中央单位挂职干部桥梁纽带作用,争取国家层面支持,夯实苏区振兴发展基础。五是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印发了《抚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奖惩办法(试行)》,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2021年全市共安排实施重点建设项目450项,项目总投资2904.6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1003.7亿元。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514.5亿元,占年计划51.3%。六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市组建了5支专业小分队,赴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海西经济区、京津冀地区开发驻点招商,有效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人才智力,重点引进重大项目,助推抚州苏区高质量发展。

2)关于“污水偷排”问题。一是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下发了《抚州市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矿山开采、散乱污企业、非法电捕鱼等11项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7项专项行动,发现了一批问题。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生态环境隐患摸底,建立完善问题和整改台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重点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三是严格实行调度机制。市长江办、市委巡视整改办对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进行现场督导和按月调度,要求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4月底,市长江办会同市委巡视整改办对2020年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截至4月底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上报省长江办、省整改办。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披露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履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压实相关单位整改责任。2021年3月5日,对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披露我市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把生态文明建设抓紧抓好。

3)关于“非法电鱼”问题。一是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抚州市非法捕捞问题,市纪委市监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抚河干流分段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有关县(区)制定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网格化分段包干长效管理制度,抚河干流已实施为期十年的全面禁捕,各县区有条不紊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分段禁捕退捕工作。截至目前,对抚河沿线涉渔船舶进行摸底登记完成,市城区段已登记完共有93艘,并与渔民签订承诺书。三是从严从实管理,斩断非法链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工作信息,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08次。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285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经营、商超、餐饮等相关主体18078个次;检查餐饮行业市场主体2万余户次,对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122家水产品餐饮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拆除广告牌店招8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6份;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00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1个次。四是举一反三,全天候巡查排查。下发了《关于再次开展非法电捕鱼生态破坏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推进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市本级、各县区均成立工作专班,安排执法人员对抚河干流进行全天巡逻,共出动执法车辆3958次,出动执法人员11927人员,百日行动以来全市已办理6起非法捕捞案件,7起非法捕捞案件尚在办理中。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天然水域禁止使用电毒炸等三十二种渔具和捕捞方法的通告》共2万份,《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1万份,通过拉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对重点人员进行上户宣传;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设置非法捕捞举报电话;公安系统建立超常规的接警处警工作机制。第一时间通知属地农业执法和公安部门,确保第一时间出勤出警。

4)关于“2020年赣闽合作示范区主要经济指标”问题。一是优化体制机制。印发了《关于完善产业链链长制及建立产业片(园)区工作机制的方案》《关于抚州高新区七大产业片(园)区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组建方案》,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领衔“1+3”产业发展及建立产业片(园)服务机制,建立了高新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长工作小组,设立了赣闽产业合作示范区片区领导小组,组建了抚州高新区赣闽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领衔“产业发展+片区服务+专业产业服务公司”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实现产业集群发展。二是加快规划建设推进。积极推进土地调规工作,采取梯度开发思路,启动一期4.55平方公里核心区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核心区土地、林地的报批、征收工作,破除项目建设堵点;加快推进核心区内路网及水、电、燃气、通信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各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积极谋划推进商用车产业园项目建设。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赣闽片区三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2021-2023)》和《2021年赣闽片区工作方案》,利用现有平台引进了智慧物流园、合益金属加工产业园项目;围绕整车、改装车的相关资质,开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招商,加快推进大乘汽车复工复产工作;推进汽车零部件企业“退地进园”,加快推动赣闽片区汽车产业聚集。四是做好项目入统入库。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培育力度,全力以赴推动工业企业尽早达到上规标准;做好在建项目资料收集和统计服务,确保新开工投资项目及时入库。截至目前,赣闽片区企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入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4.2亿元。

5)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产品补链强链”问题。

在推进地理标志产品补链强链上:一是加大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抚州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10个相关政策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举全市之力,推动产业补链强链政策落地见效。召开了产品补链强链专项工作调度会,持续加大向上申报项目力度,2021年已申报省级农业绿色发展示范模式先行试点奖补项目一个,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集聚度高、牵引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大项目,形成一批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引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三是大力支持冷链物流建设。制定了《2021年抚州市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方案》,助推我市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助力农产品产业链延长。

在推动南丰蜜桔深加工上:一是加强资金政策支持。南丰县争取农产品加工贴息补助,向蜜桔深加工企业倾斜,积极引导南丰县其他蜜桔龙头企业朝着深加工发展。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积极引导江西聚福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快筹建聚福堂桔系列化妆品生产线,引进年处理16万吨蜜桔废渣的莱蒙生物科技中心,全力打造蜜桔精深加工项目全产业链条。三是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强科技合作开发,推进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与莱檬生物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校企实习基地协议书。

在提高崇仁麻鸡市场份额上: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加销售平台。在中央电视台宣传播放崇仁麻鸡品牌,以“赣抚农品”区域公共品牌为抓手,在火车站、地铁站、电视台、北京重要楼宇、线上新媒体等进行重点宣传。加入“赣抚农品”展示体验馆和“赣抚农品”商城,提高崇仁麻鸡销售量,组织崇仁麻鸡生产企业、益农信息社参加2021年抚州市乡村电商直播能人专题培训班,提高营销水平和直播技巧。二是做好产品加工,努力拓宽市场。建设崇仁麻鸡屠宰中心,逐步开展白条鸡冷鲜销售,稳定本地市场,逐步开拓宜黄、乐安、抚州、东乡等地市场,3月19日,崇仁麻鸡屠宰白条鸡开始进入南昌城区永辉超市销售。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积极申报项目。出台了《崇仁麻鸡产业高质量发展补贴标准及奖励政策》,召开了崇仁麻鸡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推动麻鸡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将崇仁县国品麻鸡发展有限公司的“崇仁麻鸡”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冷链项目申报范畴。

6)关于“督促昌抚合作示范区推进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发展”问题。一是加大招商力度。成立了昌抚合作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业招商团队,制定了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5月14日组织了第二招商分队围绕“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健康养老”三大产业赴广东省招商。二是促进资智回乡。每年举办“三请三回”恳谈会,利用传统节日契机推介投资合作项目,共谋昌抚合作示范区发展。4月2日组织云山籍乡贤召开“乡贤恳谈会”,构建与在外企业家、知名人士之间的交流平台,促进“资智回乡”。三是加快项目建设。成立重点项目工作专班,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项目推进会,协调推进解决项目在发展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昌抚合作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与家和十里莲花健康小镇项目社会投资资本方沟通衔接,尽快完成一期建设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力争土地招拍挂落实后半年内动工。

7)关于“利用健康产业发展机遇,推动中医药产业做优做强”问题。一是推动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出台了《抚州市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将生物医药产业(包括中医药、生物医药)纳入全市四大战略新兴产业,助力抚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探索“互联网+”与中医药加工新模式,积极推动南城县开展同善堂代煎项目(智慧中医药房),提供中医药方剂代煎服务。二是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在巩固现有中药材种植基础上,突出中药材的地道性,有序、有效提高中药材种植面积,每个县区重点规划种植2-3个优势道地药材品种,优化道地中药材品种的“一县一品”格局。2021年已争取省农业农村厅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298万元;新增中药材5.86万亩,其中主要品种面积3.12万亩,一般品种面积2.74万亩。三是促进中医药和健康旅游深度融合。拟定《抚州市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鼓励设立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创建、节事活动和人才培训的奖补。推进黎川、南城、资溪等县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工作,努力打造1-2个以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具有“旴江医学”“建昌帮”中医药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四是加大中医药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全市组建了5支专业招商小分队,赴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等地开展驻点招商,力争引进一批中医药产业项目。南丰县政府赴华润江中制药集团对接洽谈龟鳖项目合作事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赴康恩贝对接洽谈珍视明发展规划事宜,宜黄县政府与江西金葫芦生态中药材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开展中药材种植项目并签约。

8)关于“抚州市经济总量、产业层次、县域经济等方面”问题。一是推进全市省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省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一支队伍管执法”“管委会+平台公司”运行模式、“开发区+主题产业园”建设模式4个试点示范任务。全市11个开发区中10个排名有前移,进入全省前60名的开发区由2家上升为7家。二是大力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出台了《2021年度县(区)开放型经济工作考评办法》,不断创新招商模式,认真落实“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三分之一时间用于招商”的基本要求。三是做好全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指导各县区抓好企业入规工作,确保企业入规做到应统尽统、应入尽入。截至目前,全市规上企业总户数达到1012户。四是深入开展全市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成立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抚州市推进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措施16条》。截止目前,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7%。

9)关于“牵住创新这个‘牛鼻子’,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方面”问题。一是编制了《抚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将研发投入指标作为核心指标予以推进,并作为核心指标纳入了抚州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成立市研发投入工作专班,采取“三审两核”机制有效提升数据质量,并常态化运行。统计表明,全市审核有研发经费的企业和研发经费数量和增幅有较大提高。三是下发了《2021年度县(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入库119家,尚有102家在公示;准备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有237家,其中复审企业100家,第一次申请认定企业137家。四是新认定了一批市级平台载体市技术创新中心21个、市众创空间1个、市优势科技创新团队9个;组织推荐申报省主要学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5人、组织推荐3家企业申报2021年江西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3家企业拟申报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家企业申报江西省技术创新中心。五是下发了“揭榜挂帅”方案,举办了技术需求申报辅导会议,召开工作座谈会,邀请5名相关领域的知名技术专家、2名财务专家和4名管理专家对“揭榜挂帅”项目46项进行评估论证,甄选出17个项目拟进行挂榜。

10)关于“数字经济与本地产业融合方面”问题。一是积极寻求智慧农业突破升级。出台了《抚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支持智慧农业突破升级,推进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各县(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90%以上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接入省市物联网云平台,广昌、黎川、南城、乐安成为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积极推进与京东、阿里等战略合作,京东江西扶贫馆、京东大药房抚州仓等先后在抚州落地。二是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印发了《关于抚州市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抚州市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智能制造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动员大会暨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推进数字化深度应用。推动智能制造和企业入网上云,共有上云企业2000余家。全市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和生产智能产品的企业139家、使用智能制造设备1502台。三是推动新兴产业在传统服务业中的应用。深入落实《抚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加大物流行业智能化应用,加快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蚂蚁金服已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已在各县(区)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

11)关于“2020年抚州市高耗能工业产值占比方面”问题。一是加快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高耗能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省计量院专家为各企业进行现场标准解读及对接方案设计,全市各重点用能企业完成与省平台的数据接入。开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完成对各企业用能状况和节能水平的全面摸排。二是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严把项目准入关。下发了《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对全市各地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加快编制我市碳达峰行动工作方案,起草了《抚州市创建国家碳中和示范区工作方案》。加大项目审核把关力度,对全市“十四五”期间投产达产高耗能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和汇总分析,起草了《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工作方案》。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对全市工业园区未批先建和铜加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从源头上减少工业耗能。下达了《2021年度县(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入库119家,准备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有237家。

12)关于“信息数据共享、服务效率、营商环境评价排名等方面”问题。一是开展营商环境自评价工作。印发了《营商环境自评价(企业评和第三方评)实施方案》,制定了抚州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梳理自评价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营商环境自评价反馈问题的通报》和《关于2020年度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的通报》。截至目前,全市共梳理自评价发现并已完成整改132个。二是开展满意度测评活动。印发了《抚州市民营企业评议市部分公共机构和公用事业服务企业工作方案(试行)》,认真开展满意度测评活动,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围绕被评议部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的态度、质量、效率、廉洁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三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措施。出台了《抚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对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具体奖惩办法作了明确规定。

13)关于“加强项目资产盘活,做好运营文章,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方面”问题。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给予三翁花园等公益类项目运营维护适当的财政补助。二是平衡项目投资。采取固定资产划拨、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土地资源配置等形式,做大市文旅投公司规模,以平衡项目投资。三是加快市场化运营。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景区加快市场化运营的指导意见》,从“引进龙头企业、划定核心区域、推进租售并举、设立负面清单、丰富景区业态、开发特色民宿、强化精准营销、加强旅游合作、提高服务质量”九个方面促进全市景区加快市场化运营,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文件。四是大力宣传推进。制定出台了《2021年度旅行社组团来抚游览奖励考核细则》。加强与抖音等自媒体平台的合作,做好抚州旅游线上营销工作。在南昌、杭州举办了抚州文旅推介会。持续在南昌昌北机场、南昌地铁、南昌西站、深圳地铁和北京江西大饭店等重点平台区域投放抚州旅游宣传广告,积极推进旅游宣传“五进”工程(省内机场、高铁站、加油站、星级饭店、高速服务区)。

14)关于“加强产业扶贫支撑,推进扶贫农副产品与市场接轨,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方面”问题。一是加强动态监测,拓展保险防贫。依托大数据平台,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动态监测,积极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防止返贫监测、驻村帮扶和扶贫资产管理方面实地督导;总结完善防贫保险功能,增强边缘户抵御灾害、抗击风险的能力。截至目前,完成《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统计监测表》2期,全市各县区均已购买防贫保险,惠及人数超过27.5万人。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合机制。下发了《进一步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脱贫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通知》,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与脱贫户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组建了11个宣讲团队和农业农村干部专家在县区开展宣讲活动,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是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养殖户转产转型。下发了《关于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养殖户转产转型扶持办法》《抚州市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型整改工作方案》,对纳入处置范围的养殖户予以资金补助,努力帮助养殖户渡过难关,尤其对脱困户,确保帮扶到位。目前全市301户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均已完成转产转型。四是加大产品认定力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根据《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在消费扶贫工作系统规范申报及认定扶贫产品,全市已认定供应商304个,认定帮扶产品1046个。在省行政中心和市行政中心举办以“生态抚州、赣抚农品”为主题的扶贫产品进机关展示活动,共展示了280余种赣抚农品和扶贫产品。持续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超市、淘宝直播等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帮扶销售扶贫产品金额为14551.9万元;在江西省消费扶贫公共平台完成直连直报中国社会扶贫网采购金额697.5万元,全省排名第二。五是严肃监督问责,坚决惩治腐败。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利用扶贫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通报曝光力度。

15)关于“全市疾控机构、检验检测人数配备,核酸检测人员、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问题。一是制定疾控机构增编计划。将市疾控的3个空编及近三年退休人员10个编用于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市疾控中心正在积极申报招聘疾控人员;各县(区)委编办部门均已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沟通,明确为疾控机构增编事宜。二是启动疾控人才专场招聘会工作。将检测检验招聘岗位纳入今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中,全市拟招聘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87名。三是加强核酸检测上岗培训。举办了第四期“核酸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班,全市核酸检测人员达有579人,超过全员核酸检测方案要求储备数量72人。四是健全感染病区隔离功能。分别将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和市立医院门急诊的ICU病房确定为备用隔离救治病房和重症患者监护病房,并按照感染病区相关隔离功能要求进行改造和完善。五是加大防疫物资采购。通过政府招标,采购了两批物资,配齐了防疫储备物资,全市共储备物资1848万件,达到紧急状态下支撑一个月的物资需求量。六是在市公共卫生中心内独立建设物资储备库。一方面,建立了临时市物资保障储备库。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图书馆一楼三个大阅览室和一个大厅腾出,作为临时防控物资储备仓库。另一方面,启动了抚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至3年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16)关于“2020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地方统筹使用失业保障基金支出率方面”问题。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调整市财政局直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制定进度推进时间表倒排时间,确保按质按时完成两项资金支付要求。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资金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机制,高频次开展专项工作督导,分析研究推进中存在难点、堵点问题,督促各级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资金使用。按照“分级管理、对口负责”的原则,主动与省厅部门加强沟通,及时梳理相关问题,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确保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按时完成支出任务。用好地方统筹的失业保险基金,将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任务纳入今年民生工程任务,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各类补贴性培训12883人次,使用提升专账资金1064.46万元。

17)关于“全市园区企业用工”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返乡和留抚务工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务工人员和工业园区企业开展了调查摸底,积极开展送岗下乡进社区活动,持续加大企业用工宣传,帮助求职者获取招工信息。二是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开展面向省内2021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智能化就业专项招聘活动,千方百计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三是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春风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点对点推送、视频直播带岗、送岗下乡等形式,实现用工信息与求职意向精准对接,人岗精准匹配,最大限度引导务工人员留抚就业。目前,共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80场次,实现就业1.2万余人次。

18)关于“助企惠企政策宣传,企业认可满意度等方面”问题。一是落实市、县(区)四套班子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每个市、县(区)领导联系不少于3家企业,每个市、县(区)直单位派出服务小分队挂点帮扶2-3家企业。制定《市领导和市直部门挂点联系工业园区及企业安排》,督促各挂点单位定期走访企业。截至目前,各挂点单位对挂点企业都开展了走访活动,共收集企业问题134条,经梳理汇总合并后,派发转办单44条,已解决40条,正在协调处理问题4条,回复率达100%,企业对回复意见总体满意度较高。二是召开了抚州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第一次座谈会,认真梳理汇总会上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7条。目前,所有问题都已处理完毕,对相关企业进行了书面回复和上门回访,企业满意度较高。同时督促各县(区)同步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召开企业家座谈会74次,收集企业反馈问题320个,已解决277个。三是申请了“抚州市营商环境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聘请了专业公司对公众号功能进行开发,上线了政策查询功能和投诉建议功能。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认真梳理有关惠企政策,编制了《江西省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抚州市)》。截至目前,公众号关注人数达69047人,上传了70个惠企政策文件和3个惠企政策汇编。通过投诉建议模块收集企业反馈的有效问题6个,3个已解决,1个移送市纪委市监委督办,2个正在处理中。

19)关于“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城区义务教育,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养老综合体’方面”问题。一是多措并举,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严重问题。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城区市新建学校项目建设,今年秋季将投入使用。加大教师招聘力度。通过2021年全省统一教师招聘将招聘教师1500余名。规范招生行为。按照《抚州市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城南片区学区调整方案》要求,合理优化市中心城区城南片区学校学位。强化督导作用。组织12个督察组50余人对全市城区学校班额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通过抚州日报、抚州发布等平台发布“抚州市中小学班额情况反映平台”开通通告,就大班额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快学位补充,化解市本级幼儿园“一位难求”难题。出台了《全面推进市中心城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今、明年的市本级和临川区、高新区两区的工作任务。通过市区合力、共同攻坚,到2022年9月,力争新增43所幼儿园,新增13500个公办园学位。三是推动项目落实,化解全市每千人口病床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高位推动,多次召开项目协调会,有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入使用。目前,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大楼项目、市立医院改扩建项目、市安宁疗护中心等相关建设项目已加快建设进度,争取2021年底投入使用。四是升级养老服务,化解“养老综合体”未达需求难题。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印发《抚州市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抚州市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抚州市关于推进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编制了《抚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建设规划(2021-2025年)》。推动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全市共有27所乡镇敬老院开工建设,3所已完工。全市乡镇敬老院入住的社会老人较2020年12月增加132人,床位利用率达到56%。推动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截至目前,328名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率100%,实现了应收尽收、应养尽养。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共启动43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已建成12个。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不够到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方面

20)关于“监督管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欺上瞒下、违规违纪等问题,整治违规吃喝、打牌赌博不良风气”问题。一是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政治谈话、日常提醒、警示教育,明确开展政治谈话前、中、后三个阶段具体操作规定。截至目前,全市组织开展政治谈话市厅级党组织7个,参加政治谈话的省管干部(含县区委书记、县区长)63人,已参加政治谈话的县处级干部621人。市党政班子共开展政治谈话576人次,其中市委主要领导开展政治谈话125人次,市政府主要领导开展政治谈话13人次,市纪委主要领导开展政治谈话60人次,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开展政治谈话46人次。二是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打牌赌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打牌赌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市自查自纠单位1104个,发现一批打牌赌博违法违纪问题。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党员干部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关于重申严厉查处公职人员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并严格落实双向反馈双向移交机制的通知》,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打牌赌博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强化对违规吃喝问题常态监督,围绕违规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吃喝,延期结账、长期挂账、拆分报销、虚假录单等10方面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在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市纪委市监委下发《监督工作提示》,重点对违规吃喝、带老板出游、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打牌赌博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交办。

21)关于“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好人主义之害’专项整治力度”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制定了《抚州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抚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常态化衔接工作规定》,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X”责任清单台账,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关于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要求有关工作》的提醒单。向市公安局、市法院发放重要工作提示函,督促坚决落实“六清”要求,认真做好“逃犯清零”和“黑财清底”工作。制发《落实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不断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建设。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继续跟进“10.26”“5.25”涉黑案件“打伞破网”,核查问题线索。二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向南丰县发出《巡视整改工作提示》,督促南丰县抓好“10.26”“5.25”案件以案促改有关工作;指导南丰县委召开相关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南丰县以案为鉴,运用身边反面典型案例,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推动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好人主义之害”检视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好人主义”的主要表现及危害进行对照检查,并列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全市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全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共同派员全覆盖督导全过程。市纪委联合市委巡视整改办,对各地整改工作和落实市委关于“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部署情况进行深入督导。

22)关于“加大对一些重点部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方面”问题。一是持续深化重点行业、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印发了《关于抓点促面持续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强化以案促改。深入开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在市公安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将有关案件形成政治生态分析专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查处的熊金华、周庆春撰写的忏悔录予以汇编,组织公安系统全体干警学习。对市生态环境局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评估,针对企业发放满意度测评表10张,10名企业代表总体评价满意;针对机关发放“以案促改”工作满意度测评表70张,69名干部表示满意。下发《抚州市人防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市人防办结合案件查处反映的突出问题;监督推动人防系统易地建设费用征收管理规范化作为重点监督项目立项,做好联审联批、征收征缴、复查复核、使用管理四项监督。督促临川区运用区财政局原副局长周旻迪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召开“以案为鉴”专题查摆会并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赴黎川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二是查找梳理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监督推动市直单位梳理岗位(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单位职权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督促各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管好重点人、管在关键处、管住关键时。针对人防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和主要廉政风险点,开展以案促改调研;对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督促做好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针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廉政建设和机关事务管理方面及司法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下发监察建议。三是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起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意见》,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权力运行,优化工程建设领域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制定《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决策程序意见》,规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决策风险管理,提高决策水平。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对相关干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督促资溪县、金溪县认真做好省委书记点评事项的整改落实,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黎川县在工程项目监管和干部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监管和干部队伍管理修复政治生态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黎川对全县公职人员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在完善健全相关制度的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针对在信访初核中发现的围标以及违规拨付工程款问题,向资溪县委下发工作建议函,督促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23)关于“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违规吃喝、搞“小圈子”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擅自出省出国出境、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市纪委市监委给13个县(区)“一把手”以及84个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第一责任人下发提醒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带老板出游问题自查自纠。紧盯问题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共下发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营商环境等典型问题通报13期,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持之以恒整治作风“顽疾”。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共成立明察暗访组260个,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608次;下发五一、端午期间《监督工作提示》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成六个组分阶段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三是坚定不移纠正“面子工程”。对2020年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特别是针对迎接检查、考核、评比而不顾经济实际、盲目举债、群众反映强烈的“面子工程”进行了梳理排查,对部分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适时进行调整。印发《抚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抚州市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实施暂行办法》《抚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债务管理度规范性文件,不断织密管理制度网。

24)关于“跟进监督一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方面”问题。一方面是压紧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聚焦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向各县(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下发20余期监督工作提示,强化日常监督。印发《市纪委市监委机关2021年政治监督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另一方面是对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国家级、省级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披露我市有关问题中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拟通报4起典型案例中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5)关于“持续发力督促整治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问题。一方面是强化监督检查。召开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调度会,督促部门和行业深入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医疗卫生、生态环保、执法司法、财政、人防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省纪委省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关于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的调研情况通报》中反映的临川、南丰、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问题分别进行交办督办,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另一方面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制定下发《关于抓点促面持续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东乡区在群众身边腐败、发展农村党员、村组财务监管、农村占用耕地建房等方面的问题,向东乡区委区政府、金溪县委县政府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调研指导宜黄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开展“‘7·12’案整改再提升、保障促发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督促排查风险8大类39个具体风险点,制定149条整改措施,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推进落实中。

26)关于“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促进乡镇纪委履职方面”问题。一是加大信访件交办督办力度。对反映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信访件进行重点交办督办,今年以来已交办信访件7件。开展重复检举控告化解集中攻坚行动,梳理出2016年以来至今未息访的实名重复检举控告,全部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建立集中攻坚工作台账,用三个月时间集中攻坚进行化解。对多年、多头、多层举报的 “三多”件,由市纪委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一个包案化解,开展带案下访,协调推动重复举报问题解决。制定《关于提高涉农初次举报办理质效、化解重复信访问题的工作意见》,建立加大重信重访处置力度,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提升乡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严把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干事选人用人关,制定下发《关于配齐配强村(社区)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全市共配备到位2062名村(社区)纪检委员。积极开展全员培训,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举办了培训班39期,乡镇纪委干部受训1477人次,村(社区)新任纪检委员培训已全覆盖;共选派162名乡镇纪委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跟班跟案锻炼,乡镇纪检干部履职意识和监督执纪能力得到提高。持续推进县(区)纪委积极探索片区协作、异地交叉办案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乡镇纪委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以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基层监督工作质效。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27)关于“地方和单位党政正职维护团结协调方面”问题。一是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开展了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调研,结合2020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形成了《县区党政正职分析研判报告》。二是明确要求树立导向。在县(区)换届文件中,明确提出注重党政正职合理搭配、优势互补、气质相容,完成了县(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谈话调研推荐,对党政正职不够协调的进行调整,选准配强党政正职,做到经验能力互补、性格气质相容。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县(区)班子换届工作,市委书记和市委组织部长深入县(区)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严明换届纪律要求,特别是加强对党政正职教育,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召开政治谈话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论述,对各县(区)委组织部长和高新区、东临新区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提出明确要求,推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准选好党政正职。

28)关于“干部履行因私出境报批(备)手续方面”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擅自出省出国(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擅自出省出国(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从严登记备案。按照“摸清底数、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规范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公职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制度,组织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备案,建立了出省出国(境)登记备案信息库,由组织部门和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公职人员的进退流转情况,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做到应备尽备。三是从严证照管理。建立公职人员出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和领用登记制度,实行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按相关要求规范证件管理和使用。对证件遗失无法上交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销,并将相关证明资料交县委组织部备案。全市登记备案人员全部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了个人“零持有”。四是从严审核把关。严格实行“部门联审”制度,在职人员申请办理出省出国(境)手续,必须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批,组织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对理由不充分、手续不齐全,以及不适合出省出国(境)的,一律不予审批。

29)关于“不断增强干部队伍进取意识,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问题。一是全面摸排不担当作为反面典型。要求各地各单位全面摸排不担当作为典型事例,并形成详实文字材料。经摸排梳理,2020年第四季度发现1个不担当作为典型事例,更新完善了不担当作为台账,并对不担当作为干部进行了处理。二是严肃处理不担当作为干部。对省委巡视反馈的不担当作为干部,按程序向市纪委移交了问题线索。市纪委对部分问题已进行初核,对核实存在履职不力的干部,给予了提醒谈话。三是深入挖掘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坚持每季度向各地各单位下发报送担当作为先进典型推荐和不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典型案例的通知,督促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荐报送。2021年一季度,各地各单位共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了51名担当作为先进典型,1个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市委组织部通过综合研判、择优比选,共向省委推荐了14名担当作为先进典型,1个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对表现突出干部的工作台账进行了更新完善,进一步营造了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有效提振了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四是注重在一线考察使用干部。巩固深化在重点工程项目、创国卫、棚改一线考核、考察干部经验做法,注重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五是持续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继续实施乡镇干部“团圆计划”,解决干部跨县区分居问题,推动干部扎根基层、安心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30)关于“领导干部配备等方面”问题。一是多措并举抓消化。统筹用好空缺职数进行交流任职,市委通过提拔或交流到空缺岗位,消化了多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统筹用好职务职级并行政策,通过晋升或转任职级退出领导岗位消化了一些超配干部;协调机构编制部门,通过增加领导职数方式消化了部分超配干部。二是严格要求配干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今后干部任免工作中,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职数配备干部,超配领导职务的一律不再新配备干部,做到只减不增。

31)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高学历干部储备等方面”问题。一是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市委提出“处级干部要注重选配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的80后年轻干部,科级干部要注重选配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的90后年轻干部”要求。截止目前,市委提任或进一步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二是优秀年轻干部选配导向更鲜明。认真抓好《2019—2023年抚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县(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对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配备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注重选拔第一学历大学以上的优秀年轻干部,较换届前有所提高。三是下沉一级抓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从科级干部抓起,下沉一级抓年轻干部、高学历层次干部的培养选拔,审批科级干部酝酿调整方案时,严格审核年轻干部、高学历层次干部的配备比例。对没有达到年轻干部配备要求的,要求空出的职位优先考虑配备年轻干部和高学历层次干部。四是灵活运用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按照“四个优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套转职级,对部分年龄较大的干部晋升职级,让领导岗位空出来,为年轻干部、高学历层次干部配备腾出空间。五是抓紧抓实抓细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分期分批安排年轻干部参加各类培训,选派优秀年轻县科级干部参加了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选派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参加了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32)关于“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问题。一是加大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申报力度。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及新型研发机构聚才引才“蓄水池”作用,力争刚性引进“国字号”人才数量上的突破,实现我市人才“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召开了全市人才工作专项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新一季国家重大人才计划调整有关会议精神,下发了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申报有关通知,动员组织各地各有关市直单位,深入园区企业、科研院所,尤其是上市公司、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上门走访、摸底排查。目前,已有5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较往年数量有所增加;全市入选2020年省“双千计划”人才累计达20人。二是积极拓宽引才聚才工作渠道。组织动员全市企事业用人单位报名参加“才聚江西、智荟赣鄱”系列引才活动,全市8家用人单位入选全省西南、东南片引才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征集人才引进和技术合作需求情况的通知》,采取“由下而上”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次人才、基础人才、技术难题需求的调研工作,共收集到225家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北京理工大学与临川一中签订了人才贯通培养共建协议,挂牌共建了“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教育创新实验室”。举办了中国·抚州“才子之乡”2021年云引才暨“揭榜挂帅”榜单云发布会,组织全市222家用人单位参加云引才活动,提供岗位1855个,在全省率先探索“揭榜挂帅”引才模式,首次对外发布了17项重大重点技术攻关需求榜单。制定了《2021年全市招才引智工作计划》,举办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行业举行招聘6场,引进人才358人,刚性引进博士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84人。三是优化用才留才发展环境。下发了《全市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人才支撑15条”》等文件,为人才引进提供制度保障。建立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下发了《2021年“1+3”抓重大人才项目推进任务清单》,对签订的重大人才项目的洽谈、选址、建设、开工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构建重大人才项目平台。全面建成382套高标准“装配式”人才,组建副县级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为从优服务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关于“审计发现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动真碰硬有欠缺,‘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方面

33)关于“扶贫资金使用整改方面”问题。一是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筛选、提前论证评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规范建设项目库,加快工程进展。全市共安排扶贫项目个数1450个,已开工200个。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自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及时做好项目与资金的对接,对项目进行科学分类,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选择预拨或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等方式,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下发了《关于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工作关注函》,对各县区精准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34)关于“部分班子成员督促牵头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梳理问题、建立台账等方面”问题。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明确监管责任。下发《审计整改督察督办函》,要求被审地方、单位及时成立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目前,东乡区已成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善督促手段,建立整改台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对审计查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对积极整改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的,实行“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不彻底等不具备销号条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理由。截至目前,已梳理2020年度出具的所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及其整改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针对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2020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台账》,要求各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全面排查梳理,推动整改落实。对上一轮巡视、主题教育检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涉及的整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针对上一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下发了工作提示单,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建立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对3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牵头单位,督促对照整改问题涉及的工作内容,分别制定整改举措,明确完成时间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印发《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工作提醒函》《关于持续做好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报》,督促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对整改方案再审核,对整改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再排查,对整改台账进行再更新,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总结。

35)关于“跟踪督促检查整改牵头单位等方面”问题。一是针对市纪委对省纪委督导巡视整改指出和市本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部分问题跟踪问效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派出5个督查组对143个巡察对象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并在市委常委会上作了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同时,强化日常监督,督促指导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监督检查、提示提醒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省委巡视整改指出和市本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二是针对市委组织部没有将整改工作情况和实效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内容的问题,市委组织部立行立改,将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20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纳入述职述责报告,并将整改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在2021年换届考察中,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届期述职报告。三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动态跟踪整改牵头单位的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市人大财经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单位就联合督查整改工作进行商谈,形成督查整改工作合力。四是将审计整改涉及到的重大问题列入财政同级审报告。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提升审计整改的监督层次。市审计局与市人大财经委召开工作联席会,进一步商谈推进审计查处整改落实工作。五是强化监管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实地督查审计整改。及时下发《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函》,全力跟踪督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已向未整改到位的被审单位下发督办函,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察督办函》工作台账,要求被审地方和单位要抓紧时间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六是对上一轮巡视整改资料进行全面清查和规范。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下发了《工作提示单》,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下发《问题督办单》,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每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下发每月《重点工作建议》,将巡视整改作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督促指导重要内容,强化对各整改责任单位现场督促、压力传导、整改督办,推动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针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涉及的问题对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等11个有关部门下发提醒函,督促各牵头单位对整改问题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黎川县个别子项整改进展情况没有回应整改措施、南城县整改台账总体简单等问题下发通报,督促各地查漏补缺、立行立改。

36)关于“动真碰硬加强整改方面”问题。一是明确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坚决纠正以审计结果代替竣工结算的做法,明确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和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责,纠正审计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加大对建设单位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履行管理职责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反映建设单位履职情况,推动建设单位履行职责,发挥建设单位“第一把关人”的作用。利用地理信息、遥感影像、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审计精确度和效率,助力投资审计工作提质增效。二是严肃问责,压实整改责任。对虚假整改、应付整改、整改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市工信局下发《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函》,要求报送涉及省人大预工委责令重新整改的问题相关资料,目前该问题已通过省审计厅盖章同意整改到位。对照《审计整改督察督办函》工作台账,下发《约谈函》,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被审地方和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督促被审地方和单位按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举办了全市巡视整改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各专项整改组联络员、市直单位和各县(区)整改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共70余人进行了培训,市县整改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37)关于“加强污染防治问题整改等方面”问题。一是建立督办机制。建立健全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清单台账和2021年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函台账,及时下发《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函》,进一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二是加大通报力度。在2021年全市环委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3月底再次下发通报文件,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开展督导帮扶。采取多种方式对县(区)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铜加工、化工重污染企业隐患等问题集中开展督导、帮扶,共排查点位298个,发现一批突出问题。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印发了三年监管计划,制定了监管正面清单,开展了专项行动和交叉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00余人次,排查企业1700余家次,责令整改115家次,责令停产整改6家,对6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立案查处,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驰而不息强推进,持续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四个融入”重要要求,紧盯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1.坚持抓具体、具体抓,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严格落实定期调度、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掌握整改进展,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牵头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真整改、见实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跟踪抓好整改落实。

2.坚持强监督、严问责,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加大调研督导力度,对尚未完成、进展缓慢或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和部门落实好巡视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巡视整改工作水平。结合中央巡视、纪检监察建议书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整改情况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看整改举措是否落实、整改过程是否扎实、整改效果是否真实,确保真改实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整改的日常监督,对整改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省委满意、群众满意的效果。

3.坚持建机制、管长效,推进整改成果转化。以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体制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压实责任单位和县区主体责任,按照“三个清单”管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好“三个台账”(整改工作具体事项清单台账、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台账、整改工作日志台账)工作要求,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的基础上,按照时序进度,压茬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求实见效。健全完善整改工作调度、报告和通报“三项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共享信息、协调工作、解决问题,牢牢把握整改工作主动权。认真按照“四个融入”的重要要求,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和县区将市委重点工作、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单位日常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化推进,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4-8222775;来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行政中心802A室(邮编:344000);电子邮箱:fzszgb8222775@163.com。

 

中共抚州市委

2021年8月27日